食堂、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4-07-16 作者:浏览次数:50 分享至:

一、组织机构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食堂、超市的食品安全工作及食品采购和管理费用;成立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食堂、超市的经营和管理。
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机构组成:
主任:主管副院长副主任:后勤基建处处长
成员:后勤服务中心主任、食堂超市承租经营法人
二、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1.按照市卫生部门的要求,负责统一考察并确定米、面、粮、油的采购地点价格和付账方式。
2.共同研究并确定一些重大开支项目,如统一采购工作服、帽、炊具、卫生防蝇设施、消毒餐具、口罩、手套、洗衣粉等。
3.经常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的需要,争取让学生满意。
4.经常监督检查进货台帐、操作间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消毒及留样制度的落实等。
5.每周召开一次食品安全管理检查讲评会,讲评并分析上周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6.定期评先,对表现好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奖励费用从管理费中列支。
三、为了方便管理,食堂、超市的经费管理单独记帐,自收自支,由后勤服务中心主任主管,食堂超市承租人代表实施,补贴从食堂管理费中扣除或均摊。
各食堂上交米、面、粮、油款、管理费和周转金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然后统一采购支出米、面、粮、油款和用于食堂、超市管理的各项开支。费用支出的决定由各食堂、超市承租人共同研究。
四、对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学院有监督管理权,主管领导是学院主管副院长,主要负责人是后勤基建处处长,具体管理者是后勤服务中心。


发文部门:后勤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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