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创建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长:主管后勤基建处工作的院领导
副组长:后勤基建处处长
成员:学生﹑教务﹑人事﹑保卫等有关处室负责人
二、责任划分:
1.理论教学场地﹑环境卫生(含楼梯)﹑宿舍卫生(含厕所),由分管学生的处室负责。
2.实习实验教学场地,专业教室,由各使用管理单位负责。
3.阶梯教室﹑图书阅览室等,由分管教学的处室负责。
4.食堂﹑花池﹑厕所(不含学生宿舍)、校园主干道、绿化带内及家属区和校园内垃圾清运由后勤基建处负责。
5.各处室、系(部)的办公场所各自负责打扫。
三、打扫检查要求:
1.要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广泛开展卫生大扫除及检查活动,各负责区段做到每天早上清扫一次,下午保洁清理一次。
2.责任区卫生由各责任处室每天检查不少于一次。后勤基建处对责任区卫生抽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组织全院性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3.检查评比实行奖优惩劣,并视情况进行通报。
发文部门:后勤基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