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本着保障供应﹑厉行节约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发放规定
1.各处室在每学期期末根据本处室的需求情况,拟定下学期办公用品计划报送后勤基建处。
2.后勤基建处根据各处室计划结合库存情况,制定全院办公用品计划,报院领导审批。
3.特殊办公用品,由所使用处室写出报告,经院领导审批后交后勤基建处。
4.各班卫生工具,由班主任到后勤基建处签字领取。
5.各处室办公用品由各处室统一到后勤基建处领取。
6.各办公室、理论教室﹑实习教室﹑专业教室﹑图书馆﹑各类仓库和学生宿舍等卫生工具由室负责人到后勤基建处领取。
7.办公用打印纸由办公室统一领取并负责管理,学生考试等用纸由教务处统一领取并负责管理。
8.办公消耗用品,按工作性质不同限量发放,办公耐用品按规定的使用期限,到期后视情况交旧换新。
9.学院大型活动或临时急需用品,有关处室根据所需物品数量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到后勤基建处领取。
10.仓库保管员凭出库单发放。
二、劳保用品发放规定:
1.劳保用品发放范围为我院正式职工和长聘人员。
2.各类工作人员工种以组织人事处聘任岗位为准。理论和实习一体化教师,就高标准发放。
3.调离原岗位改变工种,按新岗位执行,不再补发和退回。
4.暂时借调改变工种,按原岗位执行;借调外单位,暂不发放。
5.一般用品由后勤基建处统一造表发放,专用品按使用年限发放。
6.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按学院规定执行。
发文部门:后勤基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