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设备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4-07-16 作者:浏览次数:52 分享至:

一、中职管理处配备的桌椅、电脑、投影仪、照相机、摄像机、仪器仪表、报刊图书等设备财物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专人专档,妥善保管,统一登记、统一发放、统一管理,不得丢失。
二、所有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科室领导负责制、专人保管制、损坏遗失照价赔偿制。并定期加强对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按照规定操作设备,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要按规定程序操作,严禁私自拆卸、移动、擦拭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理。
三、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活动,严禁私自另作他用,不准擅自外借或人为损坏,不得占为己有。否则,因外借、损坏、遗失的,严格追究责任,由保管人、当事人按原价赔偿,确因工作需要,须有负责人书面批准,才能办理有关手续。

发文部门: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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