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职院〔2014〕54号
问鼎在线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转评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各部门:
根据省高校职称晋升的文件精神,按照市职改办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今年在我院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转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在编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政策依据(见附件)
按照豫人职[2009]273号《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国家、省、市各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可登录河南职称网或洛阳职称网查询)。
三、提醒事项
1.职称转评同职称晋升。任职资格和评审条件严格按照豫人职[2009]273号文件规定执行。
2.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转评由洛阳市相关机构进行评审。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转评由河南省相关机构进行评审。
3.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转评以上级正式通知时间安排为准,另行通知(拟定在9月底或10月初)。
4.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转评,我院研究近期进行。工作程序如下:
个人申报、准备、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时间为6月25日—6月27日
机场校区:材料交组织人事处王欢庆同志
高新校区:材料交组织人事处崔红英同志
逾期不再接受,后果由相关处室及本人承担。
提交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技术聘任证、直接认定表一式两份(河南职称网或洛阳职称网下载个人版,录入后打印并用u盘上报txt文本)。
四、要求
职称转评工作是一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的严肃性工作,也是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事关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处室、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务必将此通知精神传达给所有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要对照标准,提前准备,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发文部门: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