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做好问鼎在线2013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问鼎在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建档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
2013年被问鼎在线录取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原则
2013级新生应根据学生本人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在校表现等方面进行认定。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可分为特困生和贫困生两个标准。
(一)特困生申请认定标准:凡在校学习期间学生本人月生活费低于200元,其家庭经济困难,提供学宿费和生活费有较大困难,且家庭状况符合下列之一,可认定为特困生。其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
1.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烈士子女;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经济来源支持其正常学习的单亲家庭之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元;
3.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突发性灾祸,损失重大,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
4.城市家庭父母双下岗(无业)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元;
5.家庭被政府列为特困户或重点优抚家庭子女。
6.其他家庭特别困难的情况。
(二)贫困生申请认定标准:凡在校学习期间学生本人月生活费低于200元,其家庭可提供部分生活费和学宿费,且家庭状况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认定为贫困生。其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5%。
1.来自贫困和边远农村地区,且无其它经济收入者;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家庭收入人均年收入低于2000元;
3.城市家庭父母双下岗(无业)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00元;
4.家庭中父母一方有严重残疾,且无固定工作者;
5.家庭遭受突发性变故,遭受人身或财产巨大损失的;
6.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需如实填写《问鼎在线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013级新生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已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到学生本人)、《问鼎在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即可进行评议认定。
2. 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组成:评议小组由11名同学组成,包括班主任和10名学生代表,学生代表由班级民主选举产生。
3.评议小组讨论确定:班级资助评议小组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对同学负责的态度,对提出认定申请的同学进行评议,初步确定出本班特困生和贫困生推荐名单及排序,提交班级民主评议。
4.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召开专题班会进行民主评议,班会须有本班4/5以上同学参加,对初步确定的贫困学生及排名进行民主评议,对有异议的,由班级评议小组予以重新认定,最终确定出本班特困生和贫困生推荐名单及排名,推荐名单需要由全班同学签名并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评审。
5.学校评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推荐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及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确定贫困学生名单及等级,并公示5个工作日,对提出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建立起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6.学校审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教学单位所报贫困生名单、《问鼎在线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问鼎在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对仍有异议提出复议申请的,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核实并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可作出调整。材料汇总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建立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四、时间安排
1、10月6日,安排布置此项工作。
2、10月7日—9日,各班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开始对申请学生进行认定,
3、10月10-10月16日,对各班上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审核、公示,经公示确认无误后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汇总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10月17日—10月18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认定结果进行统计、汇总,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后,确定2013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五、注意事项
1、各班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按照学校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此项工作,确保2013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2、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束后,各班需对所认定贫困生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及时上报学校。
3、请各班级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存档工作,并于10月10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问鼎在线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问鼎在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报送学生科。
发文部门: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