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卫生厅文件精神,2010年录取的“3+2”的学生,按教学计划学完前3年中职阶段规定课程,因各种原因未进入高等卫生职业教育阶段学习者,可以申报普通中专相近专业毕业。文件要求,学生应申报普通中专相近专业,并参加普通中专毕业资格认定考试。考试由学校组织报名,全省统一进行。毕业资格认定考试和在校期间考试成绩合格者,学校按规定办理毕业证书。毕业资格认定考试未及格者,可由学校发放结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申报
根据省卫生厅文件,“3+2”学生可以申报相近专业参加毕业资格认定考试:
录取专业 申报专业 考试科目1 考试科目2 考试科目3
护理 护理 护理技术 内科护理学 外科护理学
助产 助产 护理技术 妇、儿科学 产科学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检验技术 微生物检验 临床检验 生化检验
口腔医学 口腔工艺技术 口腔解生 固定义齿 可摘义齿
临床医学 农村医学 内科学 外科学 社区保健
二、考试
1.时间:2013年10月12日8:00至12:00
2.地点:南校区阶一南教室
3.注意:学生应持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发文部门: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