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班级:
为表彰先进,激励师生奋发向上、健康成长,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奋斗目标,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度“文明班集体”、“优秀班主任”、“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对象
(一)具有一年以上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二、三、四年级各班级。
(三)具有一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的现任班主任老师。
二、评选比例
文明班集体按在校班级总数的20%评选;优秀班主任按现任班主任的15%评选;三好学生按班级学生人数的15%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班级学生干部的30%评选;三好学生标兵每班在三好学生候选人中推荐1名。
三、评选条件
(一)文明班集体评选条件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团干部领导集体,圆满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班级综合量化评比在校区班级前10名;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章守纪、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班级无受校纪处分学生;注重学风建设,学习成绩优良,学年度无考试作弊现象;积极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班级卫生达标,获得文明宿舍次数较多;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班级无重大责任事故,班级稳定。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所带班级班风、学风优良;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师德师风优良;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组织管理能力和工作实效,成绩突出;经常深入班级、宿舍,关心学生学习生活,与家长定期交流、沟通,育人效果好;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和谐;按时参加班主任值班、班主任会议,及时完成学生科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工作和公益活动;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异,每学期(或学年)均获得奖学金;全年必修课、考试课成绩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心理素质及卫生习惯。
(四)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除具备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外,还要积极主动承担社会工作,为同学、班级、学校服务,成绩突出,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三、评选程序
(一)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1.班级评比: 在学生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班主任组织班委会、团支部讨论,民主产生候选人。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到条件公开、民主推荐、师生评选、当场公布的原则。
2.学生科审核推荐:在班级申报的基础上,学生科研究,提出表彰候选名单。
3.学校审批:学校审核批准后,予以表彰。
(二)文明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在班级和班主任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结合班级、班主任老师学年考核结果,学生科研究提出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批。
四、表彰奖励
学校统一颁发奖状和证书。
五、时间安排
2012年9月16日-9月29日,班级、个人申报;
2012年10月7日-10月13日,学生科评议推荐;
2012年10月14日-10月20日,学校审批表彰。
六、要求
1.学生科、班主任、各班级要把评比表彰工作作为重要的教育机遇,引导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确保评选表彰活动的有序开展。
2.学生科、班主任要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评选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3.各班级要充分利用本次评先的时机采用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弘扬正气,增强“创先争优”的实际效果。
发文部门:学生处